12月4日,我國將迎來第一個國家憲法日。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戰略決策的今天,以這樣一種特殊的形式凸顯憲法的崇高地位,具有現實而深遠的意義。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憲法更是如此。然而,現實中“違法可怕、違憲不可怕”“憲法是閑法”等觀念並不鮮見,以權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等違反憲法法律的現象時有發生。人民期盼,以國家憲法日為新的起點,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切實維護憲法權威。
  憲法修改
  最為嚴格的修法程序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黨中央向全國人大提出憲法修改建議,依照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憲法修改”。
  “憲法規定的程序”是什麼樣的?
  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並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
  “憲法之外,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法律和其他議案,則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王磊介紹,可見憲法修改審議要求更高更嚴。
  在提議憲法修改的主體方面規定得最為嚴格。王磊說:“根據憲法,提議憲法修改的有兩個主體,全國人大常委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
  那麼,如何理解“黨中央向全國人大提出憲法修改建議”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之間的關係?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研究員但偉表示,憲法修改有建議程序和啟動程序。任何公民、組織都可以提出修改憲法的建議,中共中央當然可以提出修改憲法的建議。提出修憲建議並不意味著啟動憲法修改程序。作為立法主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修改憲法的職權,依照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憲法修改。
  備案審查
  一切法律不得同憲法抵觸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把所有規範性文件納入備案審查範圍,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禁止地方制髮帶有立法性質的文件。”
  多位專家認為,這充分彰顯了法治精神,完全契合憲法中“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的規定。
  “備案審查是保證憲法實施的重要制度,加強備案審查工作是加強憲法實施的一個重要抓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說。法制統一是憲法規定的社會主義法制的重大原則,任何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下位法不得與上位法相抵觸。
  現實生活中,人們經常看到具體執行行為對法律法規的歪曲,但很少關註到一些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國務院部門規章對法律法規的歪曲。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認為,後者對國家法制統一和權威的危害性更大。
  李適時表示,下一步工作中將完善備案審查制度,健全備案審查工作機制,積極開展主動審查,加強各有關機構和部門溝通協調,建立備案審查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強備案審查實效;暢通社會組織和公民提出審查建議渠道,積極回應審查建議。還將推動建立健全縣級以上地方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工作機構,充實備案審查幹部隊伍,提升備案審查能力。
  當前,地方各級政府已經普遍建立了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對政府和部門發佈的“紅頭文件”進行監督,初步建立起了地方“四級政府、三級備案”的監督體系。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介紹,國務院法制辦將提前研究在依法賦予設區的市立法權後,新增大量設區的市的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備案審查工作問題。
  憲法監督
  明確國家權力的邊界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張翔認為,憲法規定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應該說還沒有被激活。因此,四中全會決定提出這一點,抓住了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為未來推進依法治國、依憲治國設立了具體目標。
  按照憲法規定,我國目前採取的是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進行憲法監督的制度,即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憲法的實施。
  “對於官員而言,憲法監督和憲法解釋制度的重要功能在於,明確他們所掌握的國家權力的邊界,明確‘我能不能行使這項權力’‘這項權力到底是這個機關的還是那個機關的’等。”張翔說,憲法監督本質上是對國家公權力進行的監督。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憲法監督就是最重要的“制度的籠子”。
  王錫鋅表示,憲法監督制度要以現實的法治背景、環境、條件與實踐為基礎,分期分步驟穩步推進。要進一步明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進行憲法監督的對象、範圍、方式等,將原則性要求具體化、程序化。
  “可以考慮設立憲法監督的專門機構,整合併加強監督工作隊伍,明確職權及程序機制和保障機制。”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焦洪昌建議。
  憲法宣誓
  喚起對憲法的敬畏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
  專家建議,憲法宣誓制度作為一項國家層面的重要制度,涉及的宣誓主體、具體程序、誓詞內容和宣誓方式等,都要經過縝密的設計,形成統一的規範;宣誓制度的具體辦法應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以彰顯權威性、嚴肅性。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會長韓大元表示,在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治首先是“憲法之治”,“普法”的核心首先在於“普憲”。
  “目前,公務員特別是一些領導幹部的憲法理念脆弱、憲法意識淡薄,在關係國家核心價值觀與利益問題上缺乏憲法自信,導致社會價值觀混亂、憲法權威受損害,社會上不按照憲法辦事的現象大量存在。”韓大元說。
  多位專家認為,憲法宣誓通過具體儀式營造出莊嚴感,讓國家工作人員產生對憲法的敬畏感,讓憲法思維內化於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牢記“權力屬於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
  本報綜合新華社報道
  延伸 >>>
  世界各國
  如何慶祝憲法日
  俄羅斯:總統演講、群眾游行、選美
  每年12月12日是俄羅斯的憲法日。2005年起,憲法日同時成為休息日。俄羅斯一般會組織多種多樣的慶祝活動,從總統演講到群眾游行,甚至是選美活動,都可能進行。
  美國:總統講話、移民入籍
  每年的9月17日,是美國憲法正式簽署的紀念日,也是美國的憲法日。當天,一般會舉辦新公民的入籍儀式。美國總統還會發表講話。
  波蘭:紀念英烈、總統授勛
  5月3日是波蘭通過國內第一部憲法的紀念日,也是波蘭憲法日。總統也會向無名英雄紀念碑敬獻花圈,併在總統府舉行授勛儀式。
  丹麥:商店中午關閉
  丹麥的憲法日是6月5日,是丹麥法定節日。這一天丹麥到處懸掛起國旗,幾乎所有商店中午都會關閉。政治家們出來發表演說,選民們則悠然坐在草地上休息,享受憲法賦予的自由權利。本報綜合
  聲音
  人民日報社論指出——
  塑造共同的憲法信仰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讓憲法通過實施獲得活的生命,使憲法真正成為塑造人們行為和觀念的力量,才能真正實現憲法目的、彰顯憲法價值。需要看到,目前我們的憲法實施監督機制還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依然存在,公民包括一些領導幹部的憲法意識還有待進一步增強。國家憲法日的設立,就是要讓每個人奉憲法為準繩,通過有效的憲法實施,讓憲法和憲法精神深入人心,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信仰。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領導人民執行憲法和法律,黨自身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新華社評論強調——
  用宣誓捍衛憲法尊嚴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手持憲法面對國徽宣誓,是政治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向憲法宣誓,就是要增強領導幹部對憲法和法律的敬畏感,在精神的洗禮中認清自己肩負著維護憲法尊嚴、加強憲法實施的責任與使命。向憲法宣誓還是一種莊重承諾:誓言接受公眾監督,違反誓言要被追究責任。向憲法宣誓也在提醒宣誓人三個最基本的問題:我是誰、依靠誰、為了誰,以時刻警示自己,權力來自人民。   (原標題:讓憲法精神在每個公民心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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